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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警针对非机动车违法推出的微信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的执法新举措

2020-06-12 10:12:23    来源:工人日报    

“我在黄河南大街和崇山中路交叉路口闯红灯,接受交警的批评教育,请大家遵章守纪,文明出行,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守护者,求50个赞,大家帮忙点赞!”6月9日10时,沈阳市民王义(化名)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信息,还配发了6张文明出行宣传图。据了解,这是沈阳交警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推出的微信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的执法新举措。然而,各方对此看法不一。

这不是王义第一次闯红灯,以前行人有三五成群闯红灯的,他就跟着过马路。“知道闯红灯不对,但没听说谁被罚过,所以侥幸为之。”王义说。这次为了集齐50个赞快速离开,他还在多个群里转发求“赞”。他告诉记者,这回“脸丢大发了”,会被“调侃”很久,下次再也不闯红灯了。不仅自己受了教育,刷圈的朋友也会引以为戒。

据悉,为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沈阳曾经出台过多种办法。2013年,沈阳市曾对行人闯红灯严格罚款,但效果不佳,甚至出现罚款10元行人扔下20元后再闯红灯的案例。此外,沈阳还采用过实时拍摄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在大屏幕上播放等方式,但依然解决不了问题。

此次,沈阳交警对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行为采取“五选一”的处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将违法行为发朋友圈集50个赞;在教育宣传站抄写文明出行宣传内容;着志愿者马甲、帽子,持小旗在路口执勤15至30分钟;观看3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片;依法接受5元至50元罚款。

6月9日早高峰期间,记者走访沈阳市皇姑区沿线多个交通岗发现,“五选一”的处罚方式更多出现在非高峰时段以及设有交通岗的路段。高峰时段,由于交通拥堵,交通执法人员把有限精力更多投入到疏导交通上,而此时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走规定车道的行为较多,执法人员对此也鲜有处罚。没有交通岗的路段更是无人处罚。

“如果发朋友圈集赞就可以闯红灯,我是不是可以随便闯?”对此,沈阳大全律师事务所律师邢燕认为,尽管《行政处罚法》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处罚应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但是“集赞免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处罚过轻容易让屡教不改者恶意消费“良规”,还应完善相关法条,惩罚分明。

而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则认为,在法规允许范围内,执法可以做出更有效率的选择。集赞发圈兼顾了不同群体对不同处罚方式的接受差异,让执法显得更温和、更人性。怕丢面子的可以掏钱“长记性”,不愿掏钱的可在朋友圈“现身说法”。但实践中仍需严格执行,不让其成为小概率事件。(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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