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衡水支队21日透露,有4辆一模一样的尼桑SUV挂临牌在12秒内先后快速冲过测速抓拍路段,平均时速超过150KM/小时,被高速交警查获。目前,4位驾驶人分别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6月20日16时38分许,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民警正在邢衡高速衡水湖西服务区执勤,移动测速设备传来连续4次报警,这表示有4辆车超速。
民警调取抓拍照片时发现,有4辆一模一样的尼桑SUV在12秒内先后快速冲过测速抓拍路段,平均时速超过150KM/小时,它们还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前挡玻璃粘贴临牌,无正式号牌。
民警赵利军等人迅速布控,在服务区将4辆车拦停。 经询问,4辆车车主都是河南人,购买新车后组团开回老家,以为自己的车是新车、临牌,超速了也不会被拍,于是就在高速上放飞了自己。
民警依法对4位驾驶人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分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临牌是新车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纸质的临时行驶证明,临牌和正式车牌性质是一样的,只要违法都会记录,且处罚标准和正式牌照一样,所以车主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那种“临牌违章了没事,交警也不扣分处罚”的认识是错误的。只要开车上路行驶,不管是临时还是正式牌照,都要正确摆放和使用号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记者 崔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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