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过程中,接到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很快查清了事故经过。原来,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姓慕。事发时,慕某无视交通信号,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相撞。瞬间,慕某连人带车被撞飞五六米远。事故造成慕某鼻梁骨折、牙齿掉落两颗,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面对民警的询问,慕某解释:“公司就在马路对面,直接骑过去就到了。没想到,闯红灯后果这么严重。”
警方判定,慕某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即自行承担医疗费和对方车辆的修理费。慕某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驾车上路,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走“捷径”看似方便,其实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记者 张勇)